新疆司法厅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时间:2023-04-18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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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蕾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和田地区、喀什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1997年11月27日发布施行以来,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使《条例》符合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条款内容更接地气、更符合自治区实际、贴合基层行政执法单位需求,调研组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城市管理7大领域综合执法召开立法座谈会14场次,重点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深入和田地区洛浦县纳瓦乡、喀什地区莎车县乌达力克镇、喀什地区伽师县英买里镇等地详细了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人员配备情况、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执法队办公场所落实情况,并就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交流探讨。

据悉,调研组将认真梳理、研究、吸收在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中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条例》有关内容,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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